第612章 支援分局!!!(4/5)
。刘勇认为肯定还有其他类似的案件,于是专案组向全市范围通报案情,进行串并案。
结果还真让刘勇猜对了,T州分局刑警支队在3月23日给专案组通报了一起发生在2月21日在西潞园52号楼232室的类似案件。
一名外地来京的年轻女子被勒晕后扒下裤子强……后抢走了钱包和随身手机。
刘勇立即调来案综,从提取的犯罪分子的掌印和足印对比分析看,认定这起案件和一F台区3.22、3.14两起案件的犯罪分子为用一个人,具备串并案条件。
专案组,立即将现场提取到的掌印、脚印以及从死者下T提取到的男性体液DNA输入市公安局的数据库。
查询了三四天,结果就是没有结果,说人话就是这个犯罪分子在燕京市没有犯罪前科,这就给案件的排查造成极大的难度,使得专案组从3月23日至3月30日这一个星期的排查一筹莫展。
就在这时。
3月31日下午,F台分局又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F台区于家坟11号院5号楼4单元201室又发生了一起命案。
刘勇带人勘察现场,发现这又是一起同样子的案子。
租住在这里的时年33岁的江北省来京“北漂”汪某某惨死在床上,双手被绑在床栏杆上,裤子被脱到膝盖以下,死者的随身手机和钱包不见了。
法医验尸后认定汪某某的直接死因系被书包带勒住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而死,现场勘查中在一张《手递手》报上提取到了指纹,连同从汪某某……
果然,提取到的样本送往市公安局技术处进行技术鉴定和DNA比对,结果可以作同一认定。
刘勇等人大怒,这犯罪分子太猖狂了,竟然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犯下四起案子。
至此,专案组将F台3.22案、F台3.14案、T州2.21案和F台3.31案四起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件并案侦查。
4月6日,在市公安局组织协调下,全市12个区县的公安机关的技术队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案的串并工作会议,通过指纹、掌印、足印以及DNA比对,最终又认定了六起具备串并条件的案件,使得串并案的总数达到了十起!
专案组组长刘勇在串并案的过程中,发现这些案件除了只能在抓到犯罪分子才有用的指纹、脚印和DNA样本外,
还有一个抓手点——《手递手》报,犯罪分子专门针对在《手递手》上刊登招租广告的年轻外地来京女性作案,很可能还约见过其她符合条件但侥幸死里逃生的女性。
由此,专案组组长刘勇制定了如下两条侦查方案:
查询被害人在遇害前的电话通信记录,从中发现嫌疑人的通讯方式、特点和规律。
搜集被害人刊登过招租广告的《手递手》报纸,对同期及近期所有登过招租广告的女性招租者的信息进行调查,从中发现可能的知情人。
专案组根据收集到了已知受害者的电话信息,从《手递手》报上挑选出八期刊登过这些受害者的招租同性合住的招租广告。
先后查询了60余部手机通话记录,发现这些电话都是用IC卡打出的,专案组对和这些电话通话的IC卡的打入信息进行汇总。
从中圈定了30余部可疑的IC卡电话并在电信部门的协助下调取了这些IC卡电话的全部通话信息。
一开始电信部门还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拒绝配合,为争分夺秒起见,部分干警借自己的爱人在电信部门任职的便利“以权谋私”进行私人调查,直到市公安局的公函发到市电信局要求
